临近春节,年味儿越来越浓。
说起春节
大家的脑海里是不是呈现了
烟花齐放、鞭炮齐鸣的景象
然而烟花虽美
却也不能任性燃放!
近日
为巩固文明创建成果,
维护公共安全,
深化生态文明建设,
为广大群众创造一个
更加清新、安静、舒适、温馨的生活环境。
我区相关部门发布了
大丰区城区禁(限)放烟花爆竹范围
一、禁(限)放区域:
1.城区五一路以西
2.经济开发区祥丰路
3.金海路以东
4.通港大道以南
5.南翔路以北
二、禁(限)放时间:
在此区域内,除农历的除夕和正月初一、初五、十五共4天外,其余时间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。
在此,小编继续呼吁
自觉遵守禁燃禁放规定
过一个
文明欢度的新春佳节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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